2023-07-17| 发布者: 洪泽便民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据天眼查显示,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10日被如东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94058元。
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为张联东,同时,张联东也为公司董事长。
相关消息显示,今年2月20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南通鸿洲酒业有限公司告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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